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方面发力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近年来,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围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先的理念,按照盘活批而未供土地、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强化项目监督监管三个方面,多措并举推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盘活批而未供土地。科学制定年度处置计划,要求局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对照批而未供批次项目清单,建立盘活处置台账,核实未供面积以及未供原因,确定责任主体,跟踪督办,按时、按质推进供地,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处置计划。截至目前,处置批而未供面积3007亩,超前完成处置任务。
推进低效用地再利用。委托宣城市规划院编制《旌德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与县经开区管委会、科技商务经信局、税务局等部门主动对接,通过查清土地权属关系,调查产业类型,税收产出等数据,全面掌握产业用地现状和开发潜力,通过收回土地、招商引资、项目嫁接等方式,2022年以来累计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808亩,有效地保障了工业经济的发展。
强化项目监督监管。制定了《旌德县“土地要素激活行动”实施方案》(旌政〔2023〕25 号),实行工业用地定额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和投入产出比,着力提升建设用地使用效益。根据《关于严格落实工业项目“双合同”监管的通知》(宣地用改办〔2023〕1 号)要求,率先实施工业用地监管和土地出让“双合同”监管4家企业,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同时全面开展开竣工、闲置土地等情况的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确保建设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