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新发镇:“四举措”落实耕地保护
一是加强管控性保护。借集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把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特别是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二是推进建设性保护。积极申报土地整治项目,加大增减挂钩和补充耕地的复垦力度,2023年完成增减挂钩405.2亩、补充耕地220.7亩任务,提前谋划2024年土地整治选点,以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实现了“以建设促保护”。
三是强化约束性保护。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宣传和巡查监管,借助土地卫片执法的契机,乘势而上,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特别是对非法占用耕地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四是实行长效性保护。为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非农化”,自然资源规划所与镇农业农村办、综合执法大队,把耕地纳入日常动态巡查监管保护,坚持每月不少于8次的高密度巡查,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全镇范围内的耕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管控在耕地上栽树和挖田养鱼养虾等。2023年,现场制止和整改了耕地“非粮化”面积160余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