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国土局积极应诉一起行政案件
近期,郎溪县国土局应诉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告孔某因不服郎溪县国土局对其涉嫌违法占用农用地建设房屋的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行政行为向县法院提起诉讼。郎溪县国土局进行了充分举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行政答辩状并到庭应诉。目前县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求。
自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国土资源部第71号令)公布实施以来,郎溪县国土局依照该规定对群众利益诉求高度重视,彰显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司法机关监督的鲜明态度,是郎溪县国土局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