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召开园地、残次林地开发项目可行性评估论证会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有关新增耕地项目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8〕929号)文件要求,2018年10月12日,宣州区政府组织召开《宣州区园地、残次林地开发项目可行性评估报告》评估论证会,区政府办、区国土分局、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农委、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和区土地整理中心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宣州区园地、残次林地开发项目可行性评估报告》。认为该《报告》坚持贯彻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指导思想正确,目标任务明确,基础工作扎实,调查研究切合实际,地块情况分析合理,项目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管理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