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矿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出炉
近日,泾县县委印发了《泾县矿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
该规定紧紧依托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全县矿产资源管理为宗旨,充分征求国土、安监、环保、水务、交通等部门的意见,提交矿山整治领导组会议研究下发。
该规定明确下设矿山管理领导小组、河砂管理领导小组、财税管理领导小组、运输管理领导小组共四个领导组,分别由县直相关单位人员组成,按照各自职责抓好本小组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落实,重点根据实际拟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县委县政府、县矿山整治领导组指导下开展一系列工作。
该规定的出炉,标志着泾县的矿山整治、河砂管理、查违拆违、城市道路建设、交通运输管理跨入新的领域,泾县的矿产资源管理将呈现一片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