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统筹城乡土地使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接受验收评估
4月29—30日,在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俞凤翔的带领下,省国土资源厅调控监测处、办公室、规划处、地籍测绘管理处、土地利用处、耕地保护处及宣城市国土资源局组成评估验收组,对宁国市开展城乡土地使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实地评估验收。
在验收期间,评估验收组观看了宁国市统筹城乡土地使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纪实专题片,听取了该市统筹城乡土地使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介绍,实地考察了城乡土地交易中心和河沥溪街道长虹村敖家冲片林地复垦项目、西津街道大村现代农业规模经营示范项目、港口镇山门美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等现场,并召开政府部门座谈会和项目投资公司、群众代表座谈会,查阅政策文件、土地流转档案等材料。
评估验收组认为,宁国市按照批准的统筹城乡土地使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遵循“严格审批、局部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精心组织,规范运行,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基本实现了试点的目的。改革试点内容符合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精神,为全省探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其中,宁国试点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有:在统筹城乡规划方面,基本形成了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在统筹城乡耕地保护方面,大胆创新耕地保护新机制;在统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方面,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激励机制;在统筹城乡土地使用方面,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抵押融资;在统筹城乡土地市场方面,初步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在统筹城乡土地收益分配方面,探索建立集体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在统筹城乡集体土地权益方面,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宁国试点工作获得的主要经验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改革合力;维护群众权益,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制度先行,稳步实施;突出项目带动,注重统筹推进。与此同时,宁国试点工作还存在五个方面的不足,并建议重点在积极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工作、继续推进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退出试点工作、完善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建设、完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加大宣传力度等六个方面深入推进改革。
宁国市委、市政府在听取了评估验收组的初步意见反馈后表示,此次评估验收将极大地促进宁国市开展城乡土地使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下一步将围绕评估验收组提出的五方面差距和六方面工作建议,认真消化吸收,进一步研究完善,并不断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总结经验,为安徽省探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起到推动和表率作用。
据了解,2011年1月,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正式批准宁国市为全省唯一开展城乡土地使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县。三年来,该市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从编制城乡一体化规划、探索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统一城乡土地市场、构建耕地保护新机制、创新土地管理等方面入手,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步伐,并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