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自治区测绘局、通信管理局、安全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局、保密局、工信委、广西军区司令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地理信息市场监管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建立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广西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意见》指出,地理信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经济社会发展对地理信息资源需求的迅速增长,带动了地理信息产业的高速发展。但是,地理信息产业快速发展过程中,地理信息失泄密及市场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要充分认识地理信息市场违法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深刻理解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加强地理信息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建立地理信息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这不仅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
《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地理信息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建立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召开两次联席会议,部署有关工作。二是建立完善地理信息市场准入机制。各行政许可机关要把好地理信息市场准入关口。三是加大涉密地理信息保密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涉密测绘成果流向,形成对涉密测绘成果生产、流通、保管全程的保密监管机制。完善保密技术措施,加强安全保密防范工作。四是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定期巡查制度,扩大地理信息市场检查范围,形成各个环节全覆盖,切实加强对地理信息产业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地理信息市场联检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五是建立地理信息市场动态监管机制。由自治区测绘局统一协调,建立全区地理信息违法违规举报受理制度,并建立地理信息违法违规受理举报专门档案,按相关规定做好地理信息市场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六是积极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查找本部门负责的、影响地理信息市场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的解决产业发展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加大地理信息产业的扶持力度,探索建立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体系,培育“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七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八是建立地理信息市场日常监管预警机制。加强地理信息市场统计、分析,强化对地理信息市场的监测和预警。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可采用内部通报的方式及时互通信息,实现对地理信息市场违法活动的预警。
《意见》还强调,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承担起对全区地理信息市场监管的责任,各市要建立相对应的地理信息监管工作机制。二要加强监管力度建设。各部门要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效率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三要健全社会监管体系。各部门要制定措施,教育、引导地理信息产业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开展诚信经营。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督,建立违法违规举报制度和市场监管信息反馈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和参与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