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乌兰察布市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申报、审批入库、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实施管护、资金使用的管理,切实做好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暂行办法》。本《办法》共分八章六十五条,适用于乌兰察布市国家投资和自治区投资实施的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管理,对复垦项目分别从职责分工、项目申报及审批、项目实施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验收及监督检查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归纳汇总,对相关责任及义务也进行了明确地划分。本办法的实施将对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申报审批、项目资金使用、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管理起到规范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