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房地产
宣房网小程序 手机访问
首页 二手房 租房 小区 学区 房价 地图找房 资讯 工具 数据 公积金 发布房源 预售许可 求购求租
新房日/月 成交均价(元/㎡)
6735/6686
昨日/本月成交量(套)
17/602
存量房上月成交均价(元/㎡)
6172
当月成交量(套)
207
新闻列表 宣房新闻 社区资讯 本市动态 区县动态 部省动态 通知通告 工作动态 图片新闻 廉政教育 村镇建设 规划建设管理 民生工程 诚信建设 园林绿化 房地产协会 建筑业协会 规划公示 规划展示

山东省要求抗旱期间农业供水价格不得提高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部网 发布时间:2019/02/18 点击量:758

 

     为切实保障抗旱保苗保春播工作,省物价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抗旱期间农业供水价格不得提高。抗旱期间,省内所有收费公路对运送抗旱物资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各地物价部门将抗旱物资价格纳入监测预警,对柴油、化肥、种子、农膜、农药、农业用水等重要抗旱春播物资,实行价格应急监测,市场如发生抗旱物资价格大幅波动等异常情况,将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工作预案。
  我省将对农业用水价格进行强化管理,抗旱期间农业供水价格不得提高,切实落实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排灌用电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化肥生产用电、用气优惠政策,对化肥铁路运输继续实行优惠运价并免收铁路建设基金,督促有关企业保障化肥企业正常生产用电、用气供应。为降低抗旱物资流通费用,抗旱期间,省内所有收费公路对运送抗旱物资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推荐新闻
走进世界矿业圈—— 第79届PDAC会议上的“中国矿业界” 二调标准时点统一更新研讨班举办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发布 新一轮矿产资源保障程度论证启动 用地“两难”:节约优先——专访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 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部党组专题学习李克强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侧记(上) 发展中心37个项目支撑公益性地质事业 节地新政将促我国中小城市合理用地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