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我们感到,土地督察制度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的制度创新,未来五年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更为严峻。
为此,我们一是要清醒认识土地督察工作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第一,土地管理“两难”的压力依然不减。第二,监督宏观调控政策落实的任务更加繁重。“十二五”期间,土地政策在宏观调控中将继续扮演重要角色。如何通过对地方政府执行土地政策情况的监督,保证中央宏观调控措施得以贯彻落实,使土地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土地督察机构还需要认真地思考、研究和探索。第三,保障民生、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任务更加艰巨。要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监控和调研,督促地方政府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偏。
二是要积极把握土地督察面临的发展机遇。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三个并重”,即坚持督察土地管理行为与督察土地利用行为并重,坚持督察耕地保护与督察土地调控政策并重,坚持规范创新与促进督察工作效用最大化并重;土地督察探索创新的空间将进一步拓展,《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如何开展土地利用督察,如何监督地方政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及如何在可持续发展中发挥土地督察作用等提出了新的课题;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维护国家土地资源安全的理念将进一步提升。
三是要以规划建议确定的战略目标为统领,进一步做好土地督察工作。将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去,不断总结完善,持续创新,加强土地督察工作。第一,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首要目标,加大耕地保护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第二,围绕资源“节约优先”的战略目标,加大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的监督力度。坚持土地利用和管理监督并重,突出土地利用监督,统筹谋划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审核督察工作,研究未来五年的土地督察工作发展思路;加强对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土地控管调控政策以及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三,围绕“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土地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