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社会监督评估委员会成立暨社会监督评估委员会委员聘任会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来自鄂湘黔三省的27名社会监督评估委员会委员,鄂湘黔三省国土资源厅代表、新闻媒体和武汉督察局各处室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明确,聘请社会监督评估委员会委员是贯彻落实徐绍史总督察关于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的要求的一项具体行动,是请大家帮助发现并改正武汉督察局工作中的不足,维护土地督察队伍良好形象的一项实际举措。为使各位委员更好地开展活动,武汉督察局将努力为各位委员履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如在督察活动中,根据督察工作需要,适时邀请督察所在地监督委员参加督察活动;将有关工作情况以简报形式及时提供给各位委员等。各位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向武汉督察局办公室或局领导反映。
会议还明确了监督委员在进行监督评估活动时应承担的五项基本职责:一是协助武汉督察局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土地督察工作的重大工作部署、决定;二是对武汉督察局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估;三是应邀参加武汉督察局开展的调查研究、土地督察等活动;四是反映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对国家土地督察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要求,提供重大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信息;五是为土地督察工作重大问题、重要工作、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提出建议和意见。
对社会监督评估委员会今后的工作,委员们建议建立社会监督评估委员会监督评估保障机制和“五个一”的工作方法,即社会监督评估委员会在受聘期限内要制定一个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一次培训,有针对性地协助开展一次督察或调研活动,每位委员完成一份有价值的监督评估工作成果,为土地督察工作至少提出一件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