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15号令(《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以来,地方政府纷纷行动起来,动起了真格。记者了解到,湖南、贵州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已相继发文部署落实15号令,以切实有力的措施强化政府“守土”责任。
据悉,今年3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日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也转发了贵州省监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制定的《关于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意见》。
两省都明确规定,各地政府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层层分解落实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目标任务,将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两省都强化了对各级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问责,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的地区,除按规定问责外,还将在整改到位前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受理和审批。今后凡是以集体决策、会议纪要等形式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要按照15号令的相关规定,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会议召集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的责任。
此外两省还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形成政府负总责,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司法机关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体系。明确规定,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规划、房管、工商、税务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电力等市政公用企业不得通电、通水、通气,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此外,还将建立违法记录通报公示制度,将发生违法用地两宗以上或违法行为恶劣、后果严重的单位或个人有关情况登记备案,向社会公示,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