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房地产
宣房网小程序 手机访问
首页 二手房 租房 小区 学区 房价 地图找房 资讯 工具 数据 公积金 发布房源 预售许可 求购求租
新房日/月 成交均价(元/㎡)
6735/6686
昨日/本月成交量(套)
17/602
存量房上月成交均价(元/㎡)
6172
当月成交量(套)
207
新闻列表 宣房新闻 社区资讯 本市动态 区县动态 部省动态 通知通告 工作动态 图片新闻 廉政教育 村镇建设 规划建设管理 民生工程 诚信建设 园林绿化 房地产协会 建筑业协会 规划公示 规划展示

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持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通知

来源:市建管局 发布时间:2019/01/21 点击量:873

建管〔2019〕32号                      

 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持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建乡建设委,宣城现代服务产业园区管委会建设监督站,委属各单位,市区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18年下半年以来,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有力扭转了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通知》(建质函〔2018〕3344号)和市安委办《转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通知》(宣安办〔2018〕78号)等要求,决定从现在至2019年3月底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两下降”为目标,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监管执法、宣传教育、应急保障五项攻坚战为载体,以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时间节点、时间段、场所、岗位、环节为重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为我市争当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隐患排查攻坚战。

    1.加强春节安全管理。统筹做好春节期间和前后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深入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春节前项目停工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断电断水和火灾防控工作,加强春节期间门卫管理,合理安排现场值班值守。组织开展节后项目复工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强化复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严把春节后项目复工关。

    2.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在建项目生产、生活、办公区等临时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压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带班安全检查制度。各县(市、区)住房建乡建设委、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检查,对重点企业、事故发生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

    4.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入查找安全风险,实现安全风险台账化管理,建立完善风险管控“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工作机制,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安全风险预警和防控能力。

    5.拓宽隐患举报查处渠道。各县(市、区)住房建乡建设委、各单位要加大《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宣传贯彻力度,让公众意识到举报隐患是保安全、促和谐的公益行为,充分调动群众和职工积极性,拓宽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渠道。

    (二)突出重要内容,开展专项治理攻坚战。

    1.突出抓好重点整治工作。重点治理施工现场以下9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企业定期检查考核制度落实情况,建立落实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情况,安全投入资金保障情况等。

    (2)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情况,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教育落实情况,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况等。

    (3)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情况等。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情况等。

    (5)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落实情况等。

    (6)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对分包单位带班管理情况,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现场洞口及临边防护等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情况,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落实情况,定期应急演练情况等。

    (8)基坑、管道沟槽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实施情况,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落实情况,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情况,日常检查和监测、预警等情况。

    (9)现场临时房屋防坍塌、防火灾措施落实情况,现场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落实情况。

    2.聚焦问题开展治理。聚焦治理范围,特别针对容易引发重大事故的重点时间节点、时间段、场所、岗位、环节;聚焦薄弱区域,重点加强工业厂房、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安全监管力度;聚焦事后评估,重点评估近年来发生过事故的企业是否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聚焦问题企业,重点治理近年来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3.严格落实“回头看”。着重抽查前阶段专项治理行动已完成整改的各类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要全面复查,实现“回头看”,对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走过场、反复发生的,要坚决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突出重要企业,开展监管执法攻坚战。

    1.严格监管执法责任。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科学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强化运用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每季度内监督执法检查要覆盖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不留死角, 确保监管执法到位。

    2.强化重点精准执法。紧紧围绕管控大风险、整治大隐患,对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企业,对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及时治理的项目,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执法。

    3.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严格落实《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宣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惩戒的通知》(建管〔2018〕391号)要求,实行部门联动和建筑市场、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惩治措施。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执法要求。严格执行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等“五个一批”执法措施。

    (四)突出重要人员,开展宣传教育攻坚战。

    1.加大对“关键少数”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教育,充分发挥企业主要领导带头作用,自觉依法组织生产,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以新进场、转岗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为重点,突出岗位操作、安全防范、隐患排查等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3.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教育,突出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教育的重要性,突出安全应知应会内容教育,突出安全帽、安全带等基本安全防护落实,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努力营造“人人懂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突出重要保障,开展应急保障攻坚战。

    1.建立完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防范机制。建立健全与气象、水利、国土、安全监管等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及时共享、预警定向精准、应急同步联动。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做好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信息预警工作,通过微信平台(短信)群发相关预警信息,切实加强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和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规范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

    委要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行业领域预案,并按预案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要求。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要时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认真贯彻《安徽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规范责任保险承保、投保、事故预防及理赔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安全责任保险在事故预防、应急处置、权益保障中的积极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

    相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和防事故、保安全的重要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研究,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领域攻坚行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首要责任,监理单位要落实监理责任,施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全面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于每月2日前,填写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统计表(见附件),报市住建委建管局。

    联系人:易怀印,联系电话:,0563-2616509,报送邮箱:3095559809@qq.com。 

   

    附件: 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统计表

 

 

 

                                                                              2019年1月17日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安委办,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推荐新闻
宣城市推荐全国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拟推荐对象公示 (宣城市世茂云锦1#-3#、6#-13#楼及1#配电房)工程竣工验收公示 土地确权公告 土地确权公告 舟基·金色家园13#楼工程竣工验收公示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的通知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市政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建设监督执法检查暨春节后复工检查的通报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