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转发安徽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临时特别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
建管函〔2018〕551号
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临时特别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市规划区范围内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空气环境质量临时特别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建质函〔2018〕31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和扬尘防治提升“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建管〔2018〕460号)和《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住建系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管〔2018〕532号)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空气环境质量临时特别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建质函〔2018〕3127号)
2018年12月14日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