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转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太阳能热水 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规程》《太阳能光伏与 建筑一体化技术规程》实施情况 检查工作的通知
建管函〔2018〕322号
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转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
技术规程》《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规程》实施情况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区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图审单位:
一、本次检查由各县市区组织自查,各地抽查项目不少于6个(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应用项目各不少于3个),请各地组织专家按照《执行情况检查表》(附件1-2、2-2)对抽查项目“两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各县市区应于7月3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将自查报告(包括
基本情况、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应用情况自查表(附件1-1、2-1,主管部门填写)、执行情况检查表(附件1-2、2-2,检查组填写)、实施情况调查表(附件1-3、2-3,受检项目设计、施工、质监等参与单位填写)等汇总报我委。
三、我委将根据各县市区自查情况,适时组织核查,具体核查要求另行通知。
四、市本级项目由市建管局、委建筑业科组织抽查。
请各县市区将负责“两规程”检查工作的部门及负责人姓名于7月20日前报我委建筑业科。
联系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管局 柯启勇 0563-3023220;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业科 柯程晨 0563-2619115,
附件: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规程>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建标函〔2018〕1734号)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