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建筑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建管〔2018〕47号
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区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18年1月11日,宣州经济开发区宣城亚邦化工厂厂区内工地塔吊吊斗坠落,导致1名混凝土泵工死亡。2018年1月30日,宣城市区碧桂园·天玺7#楼工程,1名工人在作业时,不幸坠亡。目前,上述事故的调查正在进行,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将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事故责任。以上事故的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尤其是1月30日的事故,是我委巡查时明确要求雨雪冰冻天气停止施工的情况下依然强行冒险作业发生的,教训十分深刻。为总结事故教训,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扭转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不利局面,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
要认真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认真梳理和查找施工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督查力度,督促有关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手段及措施,堵塞漏洞,严防事故发生,切实扭转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不利局面。
二、切实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
近期,我市范围内持续低温冰冻,极端恶劣天气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各建筑工地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人员清除积雪和冰块,防止坍塌事故;加强脚手架、斜道、卸料平台、作业层等主要通道的防滑措施,对模板支撑、深基坑支护等易发事故薄弱部位进行检查;加强塔吊、施工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防止意外发生;加强冬季取暖的统一管理,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或采用明火取暖,严防煤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雨雪冰冻天气禁止室外施工和高处作业,严禁大型设备在低温状态工作,防止低温冷脆隐患引发事故。
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至春节前,所有在建工地要根据要求先行停工自查,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并报工程所在地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复工。施工单位不得为了赶工程款节点工期、建设单位不得为了预售或交房节点工期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对不听劝阻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罚。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