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
建管函〔2020〕26号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规划区内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2号)要求,现补充通知如下:
本市市区(包括宣城经开区管委会、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类建筑工地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其他要求仍按照《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管函〔2020〕25号)执行。
2020年1月30日
抄送:省住建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宣城经开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