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房地产
宣房网小程序 手机访问
首页 二手房 租房 小区 学区 房价 地图找房 资讯 工具 数据 公积金 发布房源 预售许可 求购求租
新房日/月 成交均价(元/㎡)
6735/6686
昨日/本月成交量(套)
17/602
存量房上月成交均价(元/㎡)
6172
当月成交量(套)
207
新闻列表 宣房新闻 社区资讯 本市动态 区县动态 部省动态 通知通告 工作动态 图片新闻 廉政教育 村镇建设 规划建设管理 民生工程 诚信建设 园林绿化 房地产协会 建筑业协会 规划公示 规划展示

宣城市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市级审批管理工作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2/05/06 点击量:370

为加强临时用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近日,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明确临时用地市级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深入理清和完善临时用地申请、审批、使用、监管等环节的全链条管理,消除不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质效。

《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开发区分局、园区管理中心承担本区域范围内临时用地初审职责,局机关相关科室(单位)承担会审职责。

《通知》全面规范了审批流程。明确市级临时用地审批实行集体会审制度,依托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系统全程线上审批,相关科室(单位)并联审查通过后,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分管负责人审批决定。临时用地审批应遵循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土地复垦、依法合理补偿的原则,切实做到从严受理、严格审查。

《通知》要求切实强化批后监管,对临时用地批后的使用、复垦和日常监管工作出相关要求。要求各地于每年1月15日前,将上年度辖区内临时用地审批情况及使用期满后复垦完成情况及时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强化市级监督指导,切实保障临时用地高效审批、依法管理、有序使用、及时恢复。


推荐新闻
市国土局窗口抓好“五要五不要”积极开展“微笑服务”活动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宣城市七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论证会 宣城市民营企业土地要素保障第十二次“周六”会商会召开 全国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体系建设交流会分享宣城经验 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召开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省国土厅来我市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督察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召开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暨二季度重点工作推进会 市国土资源局再次到选派村走访慰问扶贫帮扶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