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民营企业土地要素保障第二十二次“周六”会商会召开
7月1日上午,宣城市民营企业土地要素保障第二十二次“周六”会商会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楼会议室召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新兵同志主持会议,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林业局分管负责同志,宣州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宣州区金坝街道办事处及正东村负责同志,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规划科、利用科、用途管制科、执法支队、收储中心、经开区分局负责同志,安徽飞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研究了安徽飞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农旅项目用地有关情况。
会议明确,一是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项目用地,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根据项目设计方案,按程序组织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农转征用地报批、土地供应手续;二是未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项目用地,可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经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土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潘新兵强调,一是7月10日前,项目单位完成项目设计方案编制,与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做好衔接;二是项目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林地定额指标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局负责统筹落实。